日前,青岛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《关于公布青岛市市级、省级、全国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名单的通知》,我校再次荣获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。
自2012年被评为“市级文明单位”以来,我校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更全面地融入全校各项工作。不断健全机制、完善制度,加强思想道德建设,科学谋划、细化分工,推进专题创建组工作,开展丰富多彩的文明创建活动,形成人人参与、齐心聚力的创建氛围,连续两年被评为“市级文明单位标兵”。
2015年,我校将紧紧围绕市委、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团市委全年工作任务,立足“三项职能”,进一步解放思想,开拓创新,以争创省级文明单位为主线,努力开创我校科学发展新局面。